2021 年 2 月 7 日,闻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与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欧菲光”、“交易对方”)签署了《收购意向协议》。
公司拟以现金方式购买欧菲光拥有的与向境外特定客户供应摄像头的相关业务资产(以下简称“标的资产”、“目标资产”),具体包括欧菲光持有的广州得尔塔影像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得尔塔”)的100%股权,以及欧菲光及其控股公司在中国及境外所拥有的(除广州得尔塔外的)与向境外特定客户供应摄像头相关业务的经营性资产(包括固定资产(包括生产设备、研发设备、测试设备等)、无形资产(包括但不限于专利、技术资料、技术秘密、图纸、制造方法、工艺流程、配方等)、存货等,以下合称“经营性资产”)(以下简称“本次交易”),具体资产明细及交易金额由交易双方在正式收购协议中确定。
通过此次收购,公司将从产品集成业务向上游电子元器件战略拓展,构建全产业链客户服务能力。在全面统筹产品集成业务板块和安世集团半导体业务板块发展的基础上,公司可以通过本次收购进一步向产业链上游延伸,进行产业垂直领域的布局和整合,从而更好的抓住5G、IoT、智能汽车领域需求快速增长的发展机遇,促进上市公司业绩长期可持续增长。
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情况
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拟购买的经营性资产指欧菲光及其控股公司在中国及境外所拥有的(除广州得尔塔外的)与向境外特定客户供应摄像头相关业务的经营性资产,包括固定资产(包括生产设备、研发设备、测试设备等)、无形资产(包括但不限于专利、技术资料、技术秘密、图纸、制造方法、工艺流程、配方等)、存货等。经营性资产运营状况良好,具备继续投入正常生产的能力。具体的资产明细,将由交易双方在正式收购协议中确定。
收购价款及支付方式
(1)双方同意,目标资产的定价原则为:
收购价格=10*A+B,本交易价格为含税价格。
A=广州得尔塔影像技术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经审计后净利润(含该公司 2020 年度留存在欧菲光科技(香港)有限公司因上述摄像头产品相关业务产生的净利润)。
B=经营性资产的交易价格,考虑到经营性资产的无形资产增值,该交易价格以经专项评估后的价值为准,且不低于经专项核查的账面价值,本交易价格为含增值税价格。
(2)上述收购价格最终以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价值作 为定价依据,并根据本条第 1 款的定价原则计算确定,且经双方共同认可的具有 A 股上市公司审计、评估资格的审计、评估机构出具了关于标的资产的审计、评估报告后,由交易双方在正式收购协议中确定。
(3)本次交易之交易价款由甲方向乙方分两期支付完毕。其中,正式收购协议正式生效并经双方内部有权机构批准本次交易后 5 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交易价款的 55%;完成本次交易的相关政府部门审批(如涉及)且标的资产完成交割之日起的 10 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交易价款的 45%,具体付款方式和条件由双方在正式收购协议中确定。
(4)各方同意,本次交易的审计、评估基准日确定为 2020 年 12 月 31 日。
(5)本协议各方同意,本次交易对价的支付方式均为现金,具体金额按照相关方签订的正式收购协议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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